2017年3月17日,四川省电力承装(修、试)工作会议,在成都桃园酒店召开。本次大会参会企业共计613家,其中一级企业20家、二级企业84家、三级企业96家、四级企业345家、五级企业68家,遍布全省21个市州。
会议主要内容:
一、 四川能源监管办公室安全监管处处长郑刚部署“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年”工作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预防治本,全面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各单位(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施工安全风险,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活动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2、活动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3、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3)、活动内容
1、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策划
2、进一步清理参建各单位安全责任
3、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强化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组、队)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施工企业应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4、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如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等。
施工单位重点整治内容:未取得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过期。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转包、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未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未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未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未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二、 四川能源监管办高晓楠副巡视员作承装(修、试)资质工作报告
(1) 回归2016年工作
1、 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一是业绩标准进行优化,将一至三级承装类许可证申请条件中要求的业绩认定年限由最近3年内,调整为最近6年内;二是对人员配置进行优化:调整了建造师人员的数量,取消了申请条件中对预算员和安装工长的要求;三是对许可延续申请条件进行细化,取消提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工程业绩证明、主要机具设备和机具清单、经营场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4大类申请材料。
2、 放管结合,促进公平竞争
3、 优化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 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式
部分企业重证书不重政策,2016年续期的企业多半是被动续期,对政策了解甚少;业绩新标准对我省影响大:依据国能资质【2016】352号文件的最新通知,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所要求的工程业绩中,“以劳务分包形式参与的”将不作为有效业绩予以认定。
(3)2017年工作安排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许可服务水平
2、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
3、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认真开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
三、四川能源监管办马军杰专员讲话
1、用新思维把握新形势:供需形势和经营形势
2、用新手段抓住新机遇:政府放管带来的机遇、电改带来的机遇、企业自身改革带来的机遇
3、用心态去迎接挑战:安全和企业的转向